负责任的社交媒体使用,以及长毛象社群

虽然每天发很多社交媒体,也看很多社交媒体,但社交媒体并不是我生活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。

尽管时间已经几乎相当,社交媒体并不是我的一份全职工作,我没有兴趣通过它获取什么可见的利益。

相反,我把它当作一个快速储存自己的想法并且和其他人的想法/见闻/广义的知识产生互动的地方,即使有的时候只是为了确认“我不是唯一一个这样想的人”。这也是为什么自从来到这里之后,我使用长毛象的频率远远高于instagram或者微信等——因为纯文字是门槛最低也最省力的形式,而其他可以发表纯文字的平台则要么审核重重(比如,我被微博封号了),要么缺乏合适的社群(比如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推特中文社群)。

也许有些朋友看到我的内容之后觉得有些启发,或者意外帮助补全了一点知识,这都是很好的事情,但是本质上与我无关——是长毛象社群的存在帮助我们的知识互通有无,实现了分布式的交流,有没有我都一样。

社交媒体对于人类如此长久的历史来说,实在是一个过于短暂的发明,以至于我们的大脑相比之下显得过于原始,根本无法自然地学会该如何和社交媒体相处。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在社交媒体上发现这么多奇怪的行为:人们只是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。

昨天群青老师向我分享了一个“自我客体化”的概念,这也是一个最近逐渐被用在高度沉浸在社交媒体中的人的词——“他们在使用社媒的时候下意识内化了他人的视线,时刻打量着自己的形象”。于是,你就看到了有的人把自己的照片修成十头身,看到有人故意扮丑寻求关注,看到有人装文青吸引追随者……

这与Erving Goffman或者Joshua Meyrowitz的“媒介场景论”的逻辑如出一辙——媒介是表演性质的,公共和私人的舞台如今失去了界限,于是人们不得不进行全天候的表演。这与我们的社会文化——一个鄙视“无能”,逃避“无能”的文化——当然有关,它根深蒂固地存在于社会评价的逻辑里,让人们因为恐惧而焦虑,进而进行扮演。

但这样显然是不可持续的:有些事情就是不能fake it until you make it,更遑论还有演着演着你就真的误以为自己就是所扮演的角色的风险。因此,我很厌恶在社交媒体上凹人设的行为(不论是商业性质的还是私人性质的),它就像增熵一样,一个人的谎言会慢慢毒化整个气氛,最终让谎言把社群变得乌烟瘴气。

我并不相信长毛象在“机制”上可以防止KOL的出现,但我相信我们的社群本身:如果我们都努力说真话,做自己,更多地发表属于自己的想法、灵感、作品、见闻,而不是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寻求注意力,那么每个人的赛博生活一定都会因此变得更好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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